男子按摩后身体不适当天猝死 家属索赔150余万
2026-04-01 HaiPress
男子按摩后身体不适当天猝死 家属索赔150余万。杨某,1960年出生,是某健康管理公司的VIP客户,经常到该公司进行按摩。2024年8月,杨某再次到店按摩后感到身体不适,在店内大厅和空按摩间平躺休息,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,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。经鉴定,杨某系猝死。杨某的家人认为该健康管理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和审慎注意义务,对杨某的死亡存在过错,索赔150余万元。

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,杨某承担85%的责任;为杨某按摩的一位技师无相关资质、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,酌情承担15%的责任,赔偿杨某家人23万余元。一审宣判后,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,认定某健康管理公司对杨某的死亡后果承担15%的责任,驳回其上诉。
据查明,2024年8月1日下午,杨某在该健康管理公司进行了四项按摩项目:“背+药”、“中焦+药”、“腿部+摩奇+药”、“三排(腹+腹股沟)”。按摩过程中,杨某多次向员工反映身体冷热问题,并在按摩结束后表示拉肚子、冒虚汗、胸口闷等不适症状。尽管公司员工为杨某提供了水、食物以及休息场所,并为其测量血压,但在杨某不适症状持续加重且血压异常的情况下,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最终导致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杨某家人称,公司员工明知杨某做过心脏手术,在多次为其按摩时未尽到安全警示。杨某在按摩过程中和结束后多次表达身体不适,但公司均未及时救助。此外,给杨某按摩的工作人员没有相关资质,在每次按摩前也没有告知任何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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